
娱美德有限公司(“娱美德”)于2000年开发完成网络游戏《Legend of Mir II》(英文名),并与亚拓士软件有限公司(“亚拓士”)共同拥有著作权。该游戏引入中国后,运营初期使用中文名为《传奇》,后定名为《热血传奇》。2017年5月23日,娱美德依法在韩国进行了物之分立,并设立了株式会社传奇IP(“传奇IP”),所有与《传奇》有关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由传奇IP予以承继,目前传奇IP依法与亚拓士共同拥有《传奇》著作权等全部知识产权。
2001年娱美德和亚拓士共同授权盛大游戏(2019年将法人名称更名为“盛趣游戏”)在中国地区运营《传奇》PC客户端游戏中文版,盛趣游戏不拥有基于《传奇》游戏改编制作演绎作品或对外转授权权限。2017年6月30日,亚拓士未与传奇IP协商,擅自与盛趣游戏签署续展协议,该续展协议曾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禁令停止履行,2019年12月2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出具一审判决,认定亚拓士与盛趣游戏签署续展协议侵害了传奇IP享有的《传奇》游戏共有著作权,应当停止履行,目前该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因此,在未经亚拓士与传奇IP协商确认的情况下,不属于著作权共有人的任何第三方出具的关于《传奇》游戏的授权文件均为无效授权。传奇IP注意到,2019年底注册于中国江西宜春的江西传奇创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传奇创盟”)、江西省国民传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国民传奇”)以及江西省传奇至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奇至尊”),不断擅自对外宣称其从盛趣游戏处“独占性取得网络游戏《Legend of Mir II》(中文名‘传奇’、‘热血传奇’)的相关著作权权利,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性对‘传奇’PC端非官方版本游戏享有研发、运营、维权即转授权权利”,更甚者传奇至尊公司在2020年5月27日发出了一则“关于免费开放传奇游戏衍生版本运营权利的公告”,严重侵害了《传奇》游戏共有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传奇IP在此严正声明,传奇IP从未授权江西传奇创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国民传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江西省传奇至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盛趣游戏不拥有基于《传奇》游戏改编制作演绎作品或对外转授权权限。因此,任何第三方从传奇创盟、国民传奇、传奇至尊或盛趣游戏处所取得的制作和运营《传奇》游戏演绎作品或称衍生品的授权均为无效授权。传奇IP提醒广大喜爱和支持《传奇》游戏的从业者勿受该等不实虚假公告蒙蔽、以免因无效授权遭受损失并被追责。